借钱给公户,公户再打到我私户,税收问题是不是不用关注?
朋友异地公司需要垫资一个月。我私人账户给给他公户,备注借款。他和股东签订联合担保协议给我。1 个月后,再从公户转给我私人账户,备注还款。
我是不是不用做什么申报啥的动作?这笔钱税务是不会关心的?
我就担心税务让我补文件说明啥的。。 我感觉看金额,借 10 块钱肯定不会关心,借 10 个亿就危险了。具体分界线在哪里,这明显是税务自己定的 税务局盯“公转私“盯得很紧,金额过大肯定要查一下是不是偷税漏税。你担心税务局找你麻烦就让公司签借款协议。 要有合同,有来往的汇款凭证。而且要保留多年备查。因为会倒查 xx 年,总之是麻烦事。 个人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,约定贷款利息。个人需要缴利息收入的 20%个人所得税,由公司代缴。
建议直接借款给股东个人,然后要求其他股东担保,公转私的事情就让他们自己去处理。 金额?感觉不如直接给朋友转,让朋友实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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