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播直播打游戏,是否属于“将游戏用于商业”?
我关注的一位游戏主播,平常主要播一些独立开发者制作的小众游戏,尤其是 2D 像素风游戏。前不久他在粉丝群里吐槽,说他受到了某游戏开发者的邮件警告:
直播打游戏属于商业行为,违反了游戏的许可证。
并以他“收受粉丝打赏”和“直播间带货”作为“商业行为”的证据,要求他立即停止直播打这款游戏。
他好奇去游戏官网看了下,发现这游戏竟然是半开源的,源码用的 GPL 3.0 ,美术和音乐资源是 CC BY-NC-SA 4.0 。
甚至可以不走 Steam 渠道直接从 GitHub 下载就能玩。
主播感觉这不可理喻,把游戏开源出来的开发者想必很有分享精神,没想到竟然会不让直播。
不过我更关注另外一个问题:直播打游戏是否违反了游戏美术资源的 CC BY-NC-SA 许可证?
主播直播打游戏,靠粉丝打赏和带货作为收入来源之一,这是商业行为不假。
但这是否违反了许可证,还是说这属于“合理使用”,不构成侵权?
如果去仔细阅读那些传统商业游戏的 EULA 的话,会发现其中往往会有条款允许你将游玩录像分享出去。
但这款游戏只有两个许可证,没有额外条款。
有没有懂法律的大佬讲讲,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算?
(其实对于 CC 许可证的 NonCommercial 条款的争议早有耳闻:“商业用途”不好界定。这就是为什么一般不建议选带 NC 的许可证,如果真要选那还不如直接上 EULA) 这些协议应该是发行商/开发商自己处理好 应该是算,因为好多游戏有专门的直播模式,会屏蔽掉一些音乐啥的
而且我记得之前腾讯的啥游戏告过主播 有约束的,你可以搜之前王者荣耀+抖音直播的相关新闻 正常了。以前国内直播圈就有搞这事 这有啥好吐槽的,人家不让播就不让播呗。 NC 确实不可以商用。
commercial purposes — A commercial use is one primarily intended for commercial advantage or monetary compensation.
GPL 是可以商用的。
直播打游戏不构成侵权。以直播打游戏获取收入,则是以营利为主的行为,当然是构成侵权的。
相对的,如果你直播只是和朋友一起看一起玩,没有开打赏没有带货,就没问题。
分享精神也分宽松精神和激进精神,激进的会要求你和他一样免费分享,所以会禁止商业行为。宽松的则是随便你怎么玩都行。类比一下就是 GPL 和 MIT 的区别。(当然 GPL 是允许商用的。) 这不纯傻屌吗? 现在的游戏多如牛毛,流量和曝光度是极其稀缺的资源,哪怕花钱找主播玩都是很正常的操作,他倒反过来了?🤣
页:
[1]